车辆受损零部件在理赔时,是维修还是更换

 所属分类:  2013-9-14 21:11:39    加入收藏
  “我要求更换零部件,可保险公司却说修复它们就足够了。后来我发现修复费用比更换费用便宜得多,保险公司为的就是省钱,可谁能担保这些零部件的确是完全修好了呢?”车主李先生向记者抱怨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为了少赔,对于损坏零部件只愿赔付修复费用而不愿给予更换,“要是我们驾车时再遭遇这类故障,事故损失可能会更严重。”同样,车主郑先生的爱车在今年8月份的一起追尾交通事故中,前保险杠受损,保险杠内塑料支架断裂,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也只同意对前杠支架予以修复,但郑先生坚持要求给予更换。

   车辆受损零部件在理赔时,是维修还是更换,保险公司和车主意见出现分歧。而这也是车主与保险公司最常见的矛盾,那么怎样才算达到更换标准?这个标准是谁制定的?又是如何鉴定的?

   经过走访相关保险公司,得到他们的回复。“是换还是修损坏的零部件,主要还是看损坏程度,如果是小问题,修复后不影响行车安全则以修复为主,如果无法修复的零部件则肯定是帮车主更换,前提都是以车辆能否安全行驶。而且保险公司要规避极少数车主通过更换零部件达到以旧换新,不当得利的目的。”

   某保险公司的理赔员赵先生表示,保险理赔勘察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对于车辆损坏的评估也很客观,如果遇到较大的车祸,车辆损失情况严重,自己把握不准的时候,也会请来维修厂的人对车况进行评估,基本上车主的损失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至于保险公司会依据哪些原则定损修理,该公司人员解答,保险公司赔偿是基于恢复性原则。

       从几大保险公司了解到,其理赔原则大都是,车辆损坏部件在可以修复的情况下以修复为主,这是国家规定允许的,对于是否应该更换配件,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公司的规定来判断。也就是说,按照保险行业惯例,车辆理赔对于可修可换的零部件,首先以修复为主,对于无法修复的零部件,保险公司会赞同更换。但这都是以汽车经修复能达到安全行驶的状态为前提,假如修理人员与定损人员都认为即使某些零部件修复后,汽车在安全行驶方面仍存在隐患,这时保险公司也应该做出更换零部件的决定。

   “修车方式互有争执是相当普遍的理赔纠纷。而根源就是保险公司的修车标准与车主的修车意愿不统一。”目前,汽车配件更换标准没有明文规定,车险理赔标准的弹性比较大,透明度不高,缺少严密细化的条款。

2013年8月23日

车险新规为了规避“骗保”
     现在,车主若出现小的刮蹭,再不能像以前一样往车行一送就等拿车这么轻松了,车主要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拿着发票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近日,中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连同市汽车流通协会和汽车维修协会共同协定,全市保险行业对车身划痕险、车损险单方事故1万元以下的案件,实行“实名制”理赔。   “中山保险行业从7月1日起,对车身划痕险、车损险单方事故1万元以下实行‘实名制’理赔,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7月1日前后,承保、出险、索赔、赔款等环节的处理时间因数,设立执行过渡期,确定于7月20日起检查执行。”中山...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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