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6月16日透露,《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近期将由国务院发布实施,工信部届时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宣传贯彻会。记者在16日举行的全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峰会上获悉,该规划将连带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浮出水面,囊括财政税收、资本市场等方面。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企业售车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等。力争经过10年努力,形成1-2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 100万辆的集团。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2011-2020年,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在节能汽车方面,2011-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
备受关注的增值税税率和企业纳税加计扣除也将调整。2011-2020年,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此外,为鼓励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
产业格局方面,到2020年,将培育形成1-2家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超过10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3-5家产销规模超过50万辆的汽车企业集团。为此,融资方面,国家将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等,充分发挥现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
政府采购方面,国家还准备将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列入有关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享受国家关于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等政府优先采购的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将实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强制性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规模,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不得低于 10%,节能汽车不得低于50%。
另外,针对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的“新能源汽车将免收购置税”传闻,记者向工信部有关部门进行求证。这位相关负责人说,他没有听说过有这项政策,目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完稿并报批国务院,内容没有涉及这项政策。
据有关媒体报道,业内期盼已久的《规划》近期将由国务院发布实施。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2011年至2020年,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在节能汽车方面,2011年至2015年,中重度混合动力汽车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和车船税。工信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规划》起草阶段,几部委确实讨论过这一问题,并向车辆购置税的主管部门交通部征求过意见,但没有获得认可。“《规划》最终由国务院统一发布,预计时间在7月中旬之前。”上述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说,《规划》是产业指针,不涉及诸如购置税等具体政策。
201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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