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上牌照出险 怎么办
张某于2000年7月26日购买一辆新丰田豪华吉普,于次日向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基本险附加全车盗抢险,盗抢险保额85万元,保险公司仅对车拍照后就予以承保。9月28日张某报案称车失窃。
【争议】
保险公司认为该车至失窃时未上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5条11款规定: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均属于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则认为,自己在投保时并无不实告知,保险公司在知道该车是新车未上牌的情况下收取了基本险和盗抢险保费,并出具了保单正本和保费收据,保险合同有效,保险公司应赔付。
双方产生纠纷,协商未果,诉诸法院。法院受理后裁决保险公司败诉,赔偿盗抢险损失。
【分析】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5条11款规定中的“另有书面约定”是指保险合同中所作出的明示,且与该条文内容相反的约定。例如:政府部门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车辆。此案中,该车的保险单上未加注任何有关新车无牌的约定是导致保险人败诉的关键所在。作为格式化保单提供方的保险人明知车辆未上牌,而又不加特别限定,接受投保并予以承保出单,这意味着保险公司放弃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5条11款规定的权利,因而在出险时保险人不得再以“无牌照拒赔”为由来对抗被保险人。在此案中,双方未达成任何书面特别约定,因此,车辆失窃,保险公司理应赔付,法院的裁决是正确的。
平安车险的专业人士表示,一般来说,购买新车到上牌有一段过渡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若是车主的新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购买过相关车险险种,就有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比如,车身被刮伤划伤,只要买过车身“划痕险”就可以了;若是购买过“车损险”的话,车身有凹陷损伤,只要将车辆交给相关维修点修理即可;当然,若是购买过“交强险”和“商业第三方责任险”的话,在车祸责任的经济赔偿上,车主同样可以享受责任分担。如果车主没有购买过相关保险的话,这些经济损失费用则需要自己来埋单。
但并非所有已购买车险的未上牌新车都可以获得相关保险理赔。据专业人士透露,新车一般使用临时牌照,同时可以办保险,在办理车辆保险时车主要向保险公司提交被保险的车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理赔,但是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出险时间是在保险期限内,并且确定保险已经生效;其次,出险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临时牌照;第三,出险地点必须是临时牌照许可的行驶区域内。另外,车主还需注意:没有上牌的车辆,盗抢险是不生效的,但其他险种都可以生效。保险生效时间一般是购买保险的第二天零点。
新车一旦遇到了交通事故,车主只需拨打有关理赔电话即可。有关专业人士表示,即使车主购买的车辆还没有上牌照,一旦有报案和咨询的需求,只须拨打相关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报出自己车辆的车架号或者是投保者的名字都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和咨询相关信息。另外,如果车主在路上行驶时,车主最好将保单留在车内,这样在事故发生的时候便于及时报案和信息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