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车险保费为大陆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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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20 18: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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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
车险是市民投保的第一大险种,在台湾亦是如此。不过从费率比较来看,台湾消费者比较“幸福”。富邦财险昨天在厦门举办发布会,比较与探讨两岸消费者
汽车保险投保习惯,其发言人连静姬告诉记者,台湾车险保费为大陆四分之一。
富邦财险车险商品部负责人连静姬表示,一部10万元的家庭轿车,在台湾的平均保费是5000台币,约合人民币1000元。在中国大陆,车主需要支付 4000元人民币保费。以交强险为例,台湾车主在该项目上的支出是230元/年,中国大陆车主支出是950元/年。不过这只是粗略的对比,即便是同样的险 种保障范围也有所不同,交强险在台湾主要是赔偿体伤、残废或死亡的受害人,中国大陆交强险还会将财产损伤纳入保障范围。富邦的相关人士说,造成保费差异的 另一大原因是出险率不同,如第三者险,台湾的出险率是20%,也就是100部车有20部车报险。在中国大陆,出险率远高于该数据,这加大了车主的保险成本。
在投保习惯上,大陆车主对于责任、人伤的保险略显不足。如第三者责任险,大陆投保率虽已近100%,但是平均保额仅为40万元,台湾平均保额为100万人民币。
2013年5月20日
专家解读:汽车投保存侥幸心理,不按时续保 存侥幸心理,不按时续保。汽车保险的保险期限普遍为一年。在投保后的一年中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可以到保险公司索赔;假若没发生保险事故等于花钱保平安,第二年在原保险公司续保时能享受安全无事故的投保优待。...
查看全文>> 损失确认具体内容:1、配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对所有受损车辆进行查勘,确认损失。车辆进厂修理经拆解后,还发现其他损坏的,马上请保险公司复勘。2、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查看全文>> 2013年4月13日
车上人员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共同点 裁判要旨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保险车辆上的人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作为保险业主管部门的中国保监会曾发文要求自2004年5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以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暂时替代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如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其本人或亲属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险的保险限额内直接给予赔偿。 案情 车牌号为湘N20851的中巴客车车主为怀化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分公司(以下简称湘运会同分公司)。2003年10月8日,该公司作为被保险人,在中国人...
查看全文>> 理赔金这样领
据杨勇介绍,通常理赔案件审理,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限为10日,但部分情况除外。比如申请人未及时报案或未尽举证责任的、有关鉴定书或证明未能及时提供的、案件处理结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有争议的等等。
到保险公司领取理赔保险金时,车主须凭领款通知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经核对确认后即可领取。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前来领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向保险公司提交由车主本人签名认可、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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