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万豪车被10万轿车撞索要天价赔偿

 所属分类:  2013-9-25 23:19:30    加入收藏

230万豪车被10万轿车撞索要天价赔偿

  双方庭审激烈冲突 二审妥处调解画句号

  价值230万元的保时捷越野车与价值10万元的海马轿车相撞,保时捷车主索要35万元天价维修赔偿费无果,一怒告上法庭。庭审双方因损失问题争执不下,诉讼一度陷入僵局。二审法院海南一中院在进一步查清事实基础上,给当事双方明法析理,解剖证据。11月1日上午,经过多轮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交通事故修车天价赔偿案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保时捷被撞索要35万天价维修费

  2011年6月27日,许某洪驾驶其朋友许某山的海马轿车,从海南省琼海市区往高速公路方向行驶,途经银海路万泉湾路段向左变更车道时,恰遇海南弘庄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庄公司”)董事长庄某春驾驶的保时捷卡宴越野车驶来。庄某春紧急刹车仍避让不及,结果导致两车相撞并同时受损的交通事故。

  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许某洪驾驶制动不良的轿车变更车道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庄某春不保持安全车速,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后,弘庄公司因维修费问题将许某洪、许某山以及海马汽车投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告上法庭。诉讼中,原告弘庄公司提供发票,主张其修理保时捷车已花费35万多元,要求三被告赔偿。

  被告许某洪则提供出保险公司的核损单,以该车损失仅为9万多元予以抗辩,并申请对保时捷车辆的真实损失情况进行鉴定。但由于受损的保时捷车已修复,其客观损失情况已经无法进行鉴定。

  2012年4月21日,琼海市法院根据其认定的法律事实,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赔偿弘庄公司2000元,许某洪赔偿62900元。弘庄公司对一审判决的赔偿额不予接受同时提出上诉。

  法官调解促成达成协议赔偿15万元

  二审是海南一中院民二庭负责本案,合议庭对案情进行综合分析后,找出了矛盾的“症结”。合议庭认为,本案的“症结”和争议焦点是保时捷车辆的损失究竟为多少?但是,仅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又根本无法复原事实真相,而依据各方证据所认定的法律事实又未必符合客观事实。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可能存在的不一致,无疑会继续成为当事人难以理解和接受法院判决的障碍。

  接下来,合议庭一方面继续对案件的有关事实进行调查,一方面加大做当事人调解工作的力度。审判长王东史与案件承办人专程到保时捷维修中心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先后10多次通过电话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经多次调解后,当事人的分歧有所缩小,合议庭趁热打铁,又先后两次召集双方进行面对面与背对背的调解,帮双方分析法律规定,阐明举证规则,并对双方所提交的证据进行一一解剖,提示双方各自存在的诉讼风险,建议双方在有关事实问题上求同存异。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后双方当事人终于接受了调解建议,表示愿意各让一步。

  2012年11月1日,双方在海南一中院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弘庄公司车辆损坏财产损失15万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赔偿5.2万元,许某洪赔偿6万元,许某山赔偿3.8万元。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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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1月1日,各保险公司开始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9日,中国人保的新方案率先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媒体对此也开始大肆炒作,说费率会下调30%。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车险部贾海茂总经理说:“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新车险条款的理念是,费率的高低与驾驶人相关,所保车辆一年不出险,可优惠保费的10%;第二年不出险,可优惠20%,最高优惠到30%。一般一年出险一次比较正常,如果同一辆车一年出险两次,第二年就要提高保费5%,如果出险三次就提高1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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