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人保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所属分类:人保车险   2013-10-15 15:31:59    加入收藏
 时至今日,用户对于电话车险的接纳程度已远远高于4年前,面对巨大的市场潜力,各大保险公司都在积极应对。目前以人保、太平洋、平安三大保险公司为首,占据了电销市场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大地、天平等十几家财险公司也开始涉足电销。另有30余家财险公司排队争取获得电销牌照。

  作为一个新兴的营销渠道电话车险缘何被市场、保险公司所重点关注?从车险市场发展趋势来看,电话车险发展绝非偶然,而是有其发展之“道”。

  “电话车险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价格优惠的同时服务有增无减。单一的价格优势不再成为打动客户的唯一因素,运营经验和服务实力的差异才是电话车险的真正门槛。”人保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特别是当前车险市场整个消费环境由原来的产品竞争延伸到服务竞争上来,客户对汽车保险的选择越来越理性,投保时考虑更慎重。这些都使得电话车险成为当前保险公司破解市场增长动力的关键因素。

  不仅如此,人保电话车险负责人进一步指出:“众多财险公司纷纷转向电话销售,主要是看重电销渠道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客户关系。”

  人保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如果您的车辆出险,我们提醒您:

  (一)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及时拨打车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

  (二)我们会及时派查勘人员协助您处理。

  (三)如果车辆不能行驶,我们会为您安排车辆救援。

  (四)车辆修复前需我们确定损失。

  (五)在人伤治疗过程中,我们会与您保持联系,提供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及保险索赔指导。

  (六)无论您在国内任何地方出险,在事故发生地的投保车险机构即可完成从报案到领取赔款的全部过程--保险公司全国通赔服务。

  (七)我们会提示您需要提供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保险公司。

  (八)我们会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九)为安全起见,大额赔款建议您选择转帐方式领取赔款,小额赔款您可选择转帐或直接到我们的服务柜台领取赔款。

2013年3月25日

车购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5号 颁布时间:2005-11-1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购税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车购税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购税纳税申报。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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