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理赔 将启动“阳光查询”制度

 所属分类:  2013-10-7 19:55:49    加入收藏
为了更好地方便投保人,陕西省机动车辆保险投保理赔将启动“阳光查询”制度。自2009年3月15日以后签单的客户,投保人通过电话或者上网的方式就能查询到自己保单信息和赔案信息。

  据了解,陕西省保监部门要求各财产险公司应向社会公布保单、赔案查询的客户服务电话或公司网址。投保人在查询保单时,只要提供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车牌号等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可查询到以下保单信息:承保险种、保费、保险期间等。在赔案查询时,只要查询人提供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车牌号等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可查询到以下赔案信息:出险时间、出险地点、赔款金额、赔案状态等。

2013年3月19日

全车盗抢险保险标的是“全车”,某些零部件被盗抢,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全车盗抢险,根据各公司的保险条款,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   全车盗抢险是附加险的一种,必须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之后方可投保该险种。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全车盗抢险,顾名思义,其保险标的是“全车”,因此如果仅仅是某些零部件被盗抢,如被盗一只轮胎,或车内的其他财产被盗抢,如后备箱内的东西丢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但是,对于车辆被盗抢期间内,保...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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