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车险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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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8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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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是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法规内容专门规定的名词,它具有特定的内涵,使用这些术语时应该严谨、准确,不可望文生义。有的只是一字之差,但是法律意义却大不相同。下面略举几例,说明容易混淆的法律术语之间的区别,供你在经济生活中参考。
1.“罚金”与“罚款”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强制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人民币的刑罚;而罚款则是行政执法部门对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依法强制在一定时期内缴纳一定数量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简单地讲,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决刑事犯罪的一种刑罚,而罚款则是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行政处罚。例如,交通警察对于酒后开车的驾驶人执行扣证并且罚款若干元;人民法院对某贪官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干万元。
2.“滞纳金”与“违约金”
滞纳金是因为逾期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而必须额外缴纳的金钱,它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而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应该向另一它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当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它是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滞纳金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一种执行罚,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就有滞纳金的规定;而违约金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例如甲驾驶人与乙驾驶人之间)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都有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3.“定金”与“订金”。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设立定金的主要目的,在于对民事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起担保作用。特定的“定金规则”是,若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则需要双倍返还给对方。而订金并非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具有预付费的性质,不能对民事合同起到担保作用,当出现违约时也不能适用“定金规则”,一般只能按照预付订金的同等数额进行处理。因此,你在与别人签订经济合同时,务必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以免自找麻烦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