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规范车险销售和理赔行为,培育良好的车险消费环境,青岛保监局日前向各财产保险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行业协会下发通知,决定自4月1日起实施车险投保提示制度。
该制度共六项内容,青岛保监局提示广大车险消费者在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时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注意查看保单上的承保公司名称,核对承保公司是否为本地公司,保单的销售区域是否“只限在青岛地区销售”,如投保异地公司,一旦出险,在查勘、理赔等售后服务方面会遇到麻烦;二是应如实告知并准确填写投保单的各项内容,由本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如通过他人代填投保单,一定要核对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签单前,要特别关注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投保人义务、免赔率或者免赔额等内容,以免在理赔处理中发生争议;三是收到保单后,可通过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核对公司记录的保费是否与自己缴纳的保费一致。如需核查投保机构或个人代理人的真实性、合法性,可登陆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四是如保单记载内容发生变更,包括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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