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 上一年度出险,为啥算到了下一年度
私家车主吴先生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上一年度保险到期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2011年10月26日,吴先生的车出了2次事故,不过保险公司一直没有进行理赔。吴先生说,按照正常情况理赔应该在一天内完成,但是人保一直拖到11月初才予以理赔。当时,吴先生已经提前交付了下一年度的保费,保险期限自2011年10月29日0时起至2012年10月28日24时止。
今年10月初,又到了新一年度保险续保的时间,吴先生通过人保95518热线了解到,自己本保险年度发生的事故只有两次,即4月9日、8月21日各一次,并没有将2011年10月26日发生的两次事故记录在内。吴先生想换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新一年的车险,但是他咨询多家保险公司后发现,人保上传的事故信息为四条,也就是2011年10月26日两次、2012年4月9日及8月21日各一次,但2011年10月26日发生的两次事故,所登记的时间为2011年11月份,也就是赔款日。“到现在我才明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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