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车盗抢险
(一)保险资任
(1)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是指保险车辆全车(含投保的挂车)在停放中被他人窃走,或在停放和行驶中被劫走或被夺走,下落不明。
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独立的刑事侦察部门立案并出具书面证明。
满印天是指自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之日起满110,11天。
(2)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土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3)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二)责任免除
(I)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
(2)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保险车辆被他人诈骗或由于被保险人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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