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解读
从表面上看,这次车险改革最直接的原因是“高保低赔”风波。在“高保低赔”风波中,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车险条款费率管理体制,不少人认为这种由监管部门“制定并颁布”条款费率的管理模式有失公允。其实,我国的保险条款费率管理一直是采用报批和报备两种管理模式,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保险条款费率,如车险,采用的是报批制,其他条款费率则采用报备制。因此,从制度安排上看,我国车险的条款费率是采用报批制,而不是“保监会制定并颁布”。但“高保低赔”风波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车险经营管理中仍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条款费率是保险经营的基础,是这次风波的“始作俑者”,而且,长期以来社会一直存在对保险条款的“霸王条款”诟病,因此,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是这次改革的原始动因和价值取向。
从深层次看,我国的车险市场在经历过相对无序竞争之后,在保监会“70号文件”的推动下,进入了相对规范的经营时期,一方面借我国汽车消费“井喷”的东...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