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着两会召开的东风,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诸如影响民生或阻碍生产建设的问题,政协委员们发起了一轮相关提案,包括车险理赔在内的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争议也被明文列入其中。值得肯定的是,在此次会议中,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采取现场约见的对话形式,起到更直接、有效地将“交强险”历来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一一呈现出来的极佳效果。
分项限额存弊端
据了解,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对于交强险赔偿限额额度及其分项限额赔偿模式的质疑。
“现在交强险规定赔偿总额是11.2万元,还被分成三部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2000元。这种分项已导致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受害人在受伤情况下,医疗费用很高,但伤残等级不高,此时1万元的 医疗费用完全不够弥补损失,而10万元的伤残赔偿金又用不完;又比如,受害人在死亡情况下,产生的医疗费用低甚至没有, 但死亡伤残赔偿金又不够赔付。这两种情形下,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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