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险范围及定点保险公司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辆保险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在政府集中采购的定点保险公司参保(具体名单附后)。
按照政府采购属地管理原则,中央、内蒙驻包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参加我市政府采购集中保险。
旗县区政府采购集中保险车辆可遵照执行。
二、投保险种
政府采购主要险种为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等附加险,投保单位根据车况实际需要本着化解风险,节约资金的原则,自愿选择确定。
三、保险采购优惠及期限
凡参加政府采购车辆保险单位,按照《包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承保协议》进行参保,商业保险浮动费率标准及交通强制险比率及详见下表:
商业险费率浮动标准(适用于政府采购中标业务)
浮 动 因 素浮 动 比 例
新车或上一保险年度没有发生赔款-30%
上一保险年度赔款次数在二次(含)以下0%
上一保险年度发生三次赔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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