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中,人们常常有误区,认为该保险的名字就是所赔的范围。其实不然,有的车险并不全赔,因此,车主更要看清楚车险的条例,问清楚之后才买。以下是车险十大禁区。
车险本是一份保障,但有的车险并不全赔,这是车主们容易忽略的问题。以下小编为您介绍车险十大禁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 第三者责任险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2. 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该条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之前某些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 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它车上来骗取赔款。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剐蹭也将得不到赔偿。
3.把负全责的肇事人 放跑的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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