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容易,拿赔偿难。”这是不少车险投保人的心声。由于保险合同细节复杂,投保人很难做到对细节一清二楚,而这些细节恰好可能成为具体理赔中的纠纷。第一财经日报《财商》总结常见车险纠纷,希望能从实例中给车险投保人一些参考。 注意“高保低赔” 在一些情况下,投保人按照新车价格投保却只能按照旧车价格赔偿。 鲁先生投保车险时车辆已经使用了90个月,不过他仍然按照新车购置价16万元来进行投保。不幸的是,鲁先生的车辆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全损,却仅仅得到了3.2万元的赔偿。 原因是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折旧率计算方法,事故发生时车辆折旧后的实际价值只有3.2万元,现所需修理费为7.4万元,保险公司推定车辆全损,只同意按照事发时车辆的实际价值3.2万元进行赔付。 有财提醒: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计,也可以按投保时车辆的折旧价计,所以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任意一种计价方式。 而保险合同同样会规定车辆的折旧方法,出险时保险车辆的修复费用已经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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