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先生买的新别克车空调一直不制冷,经过20多次修理,仍未修好。为此,朱先生起诉4S店,要求退车。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二审判决支持了朱先生的要求。
>>车主
经多次维修存隐患
2009年9月,朱先生花了32万余元在北京加达永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别克林荫大道2.8精英版轿车。由于购车时,天气已经比较冷,朱先生当时未使用空调。2010年5月,朱先生的别克车已经跑了3000公里,此时他使用空调时,发现空调不制冷。
由于尚在车辆质保期间,朱先生到加达永盛公司进行了20余次修理,但空调制冷问题一直没有能够解决。此外,车辆在维修空调过程中,还多次出现无法启动、全车没电等问题,朱先生认为,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使用,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车并全额退款326900元,同时赔偿他因修理车辆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37000元。
>>4S店
空调并非主要功能
对此,加达永盛公司并不完全同意,辩称,我国法律中不存在有关汽车实行三包的规定,虽然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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