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争议以久的“高保低赔”和“无责不赔”的问题,终于有了解决办法!
昨日(3月8日),备受广大车主关注的车险条款费率改革方案终于出炉。在保监会昨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为了解决“高保低赔”问题,保监会表示今后车辆投保将按实际价值承保;为了解决“无责不赔”的问题,保监会要求积极推出“代位求偿”制度。
同时,《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可以选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条款和费率,也可以在参考协会条款和费率的基础上,自主修订商业车险的条款和费率。此外,保监会还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自主制定商业车险条款及费率并提出诸多资格要求,值得关注的是,在人保、平安、太平洋三大车险巨头中,人保财险因2010年偿付能力仅为115%,不满足 “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规定,至少在今年内将暂无缘车险自主定价权。
据悉,该《通知》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今后按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
在目前的车险投保方式上,保险公司对旧车投保往往倾向...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