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交强险向外资开放政策实施 外资险企意在商业车险市场 晨报讯(记者张瀚) 5月1日起,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大陆经营交强险业务。 随着交强险市场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我国的保险业进入了全面开放阶段。 交强险大门向外资开放今年2月,中美双方发布了《关于加强中美经济关系的联合情况说明》,其中就明确表示“目前中方已决定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 近日,这一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公布,将原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 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并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从5月1日开始,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外资保险公司可以在中国大陆经营交强险,交强险市场已经从政策上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我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外资险企借力进入商业车险交强险业务一直是“赔钱买卖”。但某保险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道出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