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深圳车主在车险理赔时将会多一把“尚方宝剑”。记者昨日从深圳保监局独家获悉,该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保险公司车险理赔行为,提升车险理赔服务水平,已向市内各家保险公司下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各车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10分钟内主动联系车主;原则上到达查勘现场的时间则是:特区内不超过30分钟,特区外不超过1小时;对责任明确、资料齐全的小额车险赔案,3个工作日内结案付款。
保险公司不得指定维修点
目前,深圳一些小型产险公司仍采用传统的办公电话接受车主报案。下个月起,这种办公时间内才接受报案的做法将从深圳绝迹。按照《指引》规定,各家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均须设立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指引》对车险公司的出险时间也做了限定:车主报案后10分钟之内,保险公司就要与车主主动联系;原则上到达查勘现场的时间,特区内不超过30分钟,特区外不超过1小时;对于满足“快处快赔”和“互碰自赔”条件的,保险公司还要对车主进行指引,告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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