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车牌号为渝BA8371的车主罗世选向记者投诉,称自己的车子去年11月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至今未作赔偿。 2008年6月,罗世选来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丰支公司(下简称咸丰支公司),为自已与他人合伙购买的大型货车投了全额保险,保险金共计15821.62元。 当年11月23日,货车在宜昌市长阳县境内贺家坪发生交通事故,他们当即向咸丰支公司报了案。由于咸丰支公司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便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下简称长阳支公司)到现场勘查。经长阳支公司鉴定,渝BA8371货车零件损失50255元,同时花费施救费、维修费及伤员治疗费14100元。 事发后,罗世选要求咸丰支公司进行赔偿,但咸丰支公司称长阳支公司的鉴定清单还没送达咸丰支公司等原因,暂时不能赔偿到位。罗世选一等再等,他认为鉴定清单只需要传真即可,咸丰支公司是在拖延时间,缺少诚意。 在多次要求赔偿无果的情况下,罗世选开始上访。“我与人买车,大部分钱是贷款,保险金也是一次性付清,为什么要求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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