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的读者朋友一定都知道了,因为您想避也避不开,被强制参加这份保险;没车的读者朋友也需要了解一下,因为您可能会与这份保险不期而遇,并且获益匪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已经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对有车一族来说,如果是普通家庭用车,一年付1050元保险费,保6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这个险种最大的特点,就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无责任,仍需赔偿最高限额为1万元的死亡伤残金、赔偿最高限额为16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400元的财产损失费。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凡是今年7月1日以后投保车险的,或是续保的,都必须保“交强险”,还得把保了“交强险”的标志贴在汽车挡风玻璃上,没有保“交强险”或是保了险没有贴标志的,不得上路。自10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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