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醉驾、吸毒驾车、改装车等伤人情况,保险公司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下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发社会广泛的争议,交强险赔偿范围。
与众多法规出台呼声一片倒不同,本次关于醉驾伤人等新规的争议,形成支持者和反对者不相上下的格局。
业界认为,人性化救助适宜用救助基金的方式执行,通过保险方式进行救助受害人,势必引发保费水涨船高,将损害守法保险人的投保权益。此外,其引发的间接影响,也会助长违法驾车行为的大量发生。
解读:
交强险赔偿范围扩大或引发保费上涨
记者对比现行的交强险条款发现,当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等四种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仅需垫付受害人医疗抢救费用。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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