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损险,遇到暴雨,车辆受损,保险公司要赔。但暴雨注定了路面积水,涉水行驶,发动机进水损坏,保险公司却不赔。
最近,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宣判了一件保险纠纷案件,引发我们的猜想。
2011年6月20日0时30分许,杨先生驾车行驶途中遭遇强暴雨,由于路面水位突然增高,导致车辆发动机损坏而熄火。由于车辆的发动机损失工作人员没有定损,车辆修复后,杨先生的所有损失共计41466元。
因在理赔金额上与保险公司发生分歧,2011年8月30日,杨先生不得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对于这一索赔,保险公司答辩认为,车主的请求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因为发动机的损失属于免责范围。
法官认为,保险条款显然矛盾,因为发动机作为车辆的不可分割的关键部位,其属于保险标的的一部分,保险条款中规定的暴雨和涉水行驶两种情形在本案中同时出现,杨先生在暴雨中的道路上驾车必然是涉水行驶。
法院由此认为,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责任条款”和“免责条款”之间的规定有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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