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车时,不少车主第一件事便是买保险,而且通常都是买“全险”,即交强险、商业险等。然而许多车主不知道,车险格式条款暗藏隐密:交强险即时生效,商业险次日生效,保险存在“空白期”。假如新车在此期间出现事故,理赔时就出了问题。 法律界人士认为,保险公司通过设置合同生效“时间差”,开脱自己的责任,对投保人有失公平,也违背了购车投保者的意愿,保险公司应该积极解决这个问题。编者 “空白期”出车祸,保险公司被判赔偿 买新车,对于车主们来说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张成、张强兄弟俩是郑州人。2012年6月2日,张成在郑州中原路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投了交强险,签了保单。车辆手续办完后,弟弟张强驾驶车辆回家,没有想到行至途中,将一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老太太撞倒。医院诊断为腰椎体压缩性骨折,并多处软组织损伤。为治伤,老太太多次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数万元。 事发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强因违反交通法规负事故全部责任。 出院后,赵老太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张强、车主张成和保险公司诉至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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