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需求量的增加,部分汽车销售商纷纷以隐形手段增加购车限制条件来“打劫”消费者。近两个月以来,日照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多起有关消费者在汽车4S店购车时被强制搭售车险的来电。 9月19日,家住老城区的李先生来到一家4S店,准备全款购买一辆事先看好的家用轿车,然而却被销售人员告之必须一起购买车险,否则不予售车。 日照市工商局12315接到不少消费者类似的举报称,有的4S店事先让消费者交纳数额不等的所谓“保证金”,消费者只有在该店购买保险或办理保险满几年后,4S店才分期或一次性退还保证金。期间,若消费者一旦不购买或中途另选其它车险,4S店会立刻变脸,将保证金捂在自己的口袋里,拒绝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买车时必须购买保险,很明显,4S店这种强制搭售保险行为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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