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在外地出差时发生了事故,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之后又想要补报进行车险理赔。面对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有什么说法呢?
在杭州工作的叶辉,今年3月份在温州出差时意外发生了交通事故,撞坏了车子的保险杠。在查勘员定损时,他突然想起去年并没有报案的事故。之后,他先后将两个事故报案,今年温州的事故早就获得理赔,但去年的理赔却迟迟没有音讯。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公司一般要求被保险人在出险后48小时内进行报案。延时报案虽然可以受理的,但是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我们都是拒绝理赔的。”保险公司的服务咨询部余先生说,除非是特殊个例,如事故有争议,主次事故责任方不明等,他们是可以受理延时报案的。
据了解,大部分的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出险后48小时内进行报案。但随着延时保险的案例越来越多,保险公司也决定网开一面。车主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48小时内到现场,事故责任人不能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可及时再次约定时间进行定损。
“如果没有交警的认定书,时间又拖得太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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