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赔付三次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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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 11: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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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陈先生购买的是太平人寿组合保险产品,在获得首笔意外保险金外,按约定,如果6周后恢复情况不理想,家人可继续申请理赔。
陈先生的保单中,综合意外险尚未发挥作用,该险种有一项“残疾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若在合同责任有效期间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果陈先生符合该险种的理赔条件,那么,陈先生还可获得第三次赔付。
2013年5月18日
二手车转让 保单可直接“对接” 二手车转让保单可直接“对接”
2008年初,何先生在二手车市场买了辆桑塔纳2000,花去4.5万元,交易时,何先生询问了原车主方某有关保险的问题,方某告诉他,该车已经买了保险,还有11个月才到期限,并把保险卡和保险单交给何先生。当时,何先生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
不料,何先生的车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何先生马上找到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以保险没有过户为由拒绝赔偿。当时,保险公司称,参保客户的小车在被转卖的情况下,只有二手车车主办理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才生效。所以像何先生这样的情况,...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