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为例介绍保费的计算方法
车辆保险费计算
下面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为例来介绍保费是如何进行计算的。
(一)对中国人民对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中采用术语的说明
1.车辆用途
(1)家庭自用汽车。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核定座位在9座以下的客车和核定载质量在0.75吨以下的客货两用汽车。
(2)非营业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台湾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和客货两用车。
(3)营业用汽车。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
(4)特种车辆。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一降、搅拌、挖掘、推土和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各种特种车山于其特殊的使用性质,具有特殊的风险性。例如,油罐车、气罐车、液罐车一般以装运危险品为主,风险较大;起重车、装卸车也存在较大的作业风险;冷藏车一旦发生损失,修复费用较高。
(5)摩托车。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摩托车就其本身的特点具有操作灵活的优点,但适应性和安全性较差。根据统计,摩托车的事故频率相当高,而且,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6)拖拉机。拖拉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行驶的轮式拖拉机,包括手扶拖拉机、小四轮拖拉机。
拖拉机按用途分为作为农业机械的拖拉机和作为运输工具的拖拉机两种。拖拉机的风险除了其设计使用功能所决定的之外,就是一般拖拉机的驾驶人员的技术水平较差。
2.车辆种类
(1)客车。客车的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
(2)货车。所有通用载货车辆、厢式货车、集装箱牵引车、电瓶运输车、简易农用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等,均按其载重量分档计费。客、货两用车按客车或货车中相应的高档费率计费。
(3)简易农用车(又称农用车)。它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地方农机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号码的,主要是为方便种植、养殖两业生产的,载重吨位小于2吨的农业专用运输车辆。
3.其他说明
(1)车辆种类中“以下”二字,是指不含其本身的意思。例如,6座“以下”客车,是指不含6座的客车。
(2)在费率表中,凡涉及分段的陈述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例如:
①"6座以下”的含义为5座、4座、3座、2座、I座,不包含6座。
②"6~10座,’的含义为6座、7座、8座、9座,不包含10座。
③"20座以上”包含20座。
④"10万以下”不包含10万。
⑤"10~ 20万”包含10万,不包含20万。
⑥"20万以上”包含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