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变化:二手车险未过户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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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3 2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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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 二手车险未过户也有效
李先生去年10月买了一辆二手车,原车主已买了保险,保险期限自2009年2月28日至2010年2月27日止。李先生当时未办理车险过户手续,前几天,车子发生交通事故,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往这样的赔案,保险公司可以以李先生没有及时办理保险过户、属除外责任为由,明确拒赔。”保险公司称,不过,随着去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实施,这样的赔案保险公司也要买单了。
“新《保险法》第49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受让人直接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车主在购得二手车后可直接承继原车主的权利义务,无须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从而避免类似李先生因未及时过户造成无法索赔的问题。”保险公司分析。随着二手车被越来越多人视为经济划算的选择,保险行业的这一新规无疑对众多二手车主是一大福音。
提醒若“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主要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保险公司可依据危险程度增加情况增收保费或解除合同。什么是危险程度增加呢?打个比方来说,一辆车原本是私家车,经转让后被用作营运车,这就属于危险程度增加的一种情况。
记者从天平保险了解到,截至2010年上半年,天平保险电话车险实现财务保费1.45亿元,同比增长208%,超过去年全年电销保费收入,在电话车险业务前期投入很大的前提下,已基本实现盈亏平衡。
电话车险曾经被业内称为车险市场的“蓝海”,保险公司可以绕开昂贵的中间代理而让利客户,还可以直接对客户进行筛选,并对客户进一步有效细分。也正基于此,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电销车险正成为财险公司越来越热的渠道,“蓝海”正逐渐演变成为“红海”。
“几年前当我们进入这个市场的时候,市场上就已经有了一批相当有实...
查看全文>> 2013年5月14日
车险不赔之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 不赔之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
对于超载车或者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都会将其拒之门外。
一旦发生事故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可以超载为理由拒赔。而对无证驾驶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保险公司也拒赔,原因很简单:所投保险还未生效。
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因此,提醒消费者,在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
查看全文>> “快挪车道路畅通,快理赔心情舒畅”,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出台不久,北京市许多财产保险公司就进行宣传。根据规定,7月1日以后,凡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在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所需的理...
查看全文>> 黑镜头:上三高速公路三门方向139公里+300米至141公里+400米不久前封闭施工,往三门方向的所有车子都要借道对向上虞方向的车道通行,过了施工路段后再重新拐回三门车道。
就在改道入口的地方,一辆温州牌号的富康轿车发生事故,一头把改道口上的两个黄色防撞筒撞飞。这一撞,富康车的车头也严重变形,驾驶员和副座乘客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勘察,事故刚好发生在改道口,改道路段的限速为40公里/小时,从碰撞的剧烈程度来看,富康车当时车速比较快。据驾驶员回忆,当时虽然看到了限速标志,但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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