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变“零时生效” 为“即时生效”
近日,刘先生从二手车交易市场买入一辆宝马车。当天完成交易过户之后,刘先生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等基本车险且即时生效,但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座席人员表示,根据上海市车险平台出单要求,车险保险期间一律为次日凌晨零时开始生效。
所谓零时起保制,是指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的次日或未来某日的零时。这种规定往往使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规避了保险责任,不利于被保险人的保险初衷。
早在2009年,保监会就注意到保单不能即时生效这一问题。2009年3月底,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交强险将实行“即时生效”。
而此前,交强险也不是购买后立即生效的,其生效的起始日期同样为车主投保的次日零时。也就是说,如果车主是1日当天购买的交强险保单,要到2日零时整才能生效,这就出现了这两个时间点当中的没有保险覆盖的“空当”,一旦在此期间,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自实施以来,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由于交强险保单中对保险期间有关投保后次日零时生效的规定,使得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保监会表示,新规定则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更好地发挥交强险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作用。
“交强险即时生效的新规定非常有必要。”车主李先生说。不过同时他也表示出遗憾,“要是商业车险也能即时生效该多好”。
商业险尚未即时生效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商业车险还没有实现即时生效,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据中国平安财险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少车主买了车之后,由4S店代办车险,这种情况下,车主往往不清楚车险何时生效。而在无险期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如今车主可以选择通过保险公司的网络渠道办理车险。”该负责人建议,因为在网上买车险,汽车保险虽然也不是即时生效,要到投保之后的第2天零时才生效,但这样的话,车主对车险生效的具体时间有个清楚的认识,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车上路才是有商业险保障的,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开这个风险“空当”。
大地保险公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商业车险没有开通即时生效业务之前,我建议车主一定要谨慎,最好避免从购买车险到最终车险生效这段时间开车上路。”
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除了车险意外,购买其他险种时也要特别留意保单的生效时间,避免在未生效期间不能受到保障。例如,意外医疗险通常5天后生效,而重大疾病等医疗险则往往要投保3个月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