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它的责任限额,全国统一为6万元。交强险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保险种类上是属于统一险种,不过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将在6万元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袁序成 广东保监局副局长:"交强险所有交通事故责任都由保险公司赔付,过去的商业三者险有一些责任是不赔付的,所以交强险出险的风险比较大."
但有关于这个交强险 :无过错责任=大家都有责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经理杨海鹏:"我们以后的交强险会采取一个挂钩的浮动费率,会与被保险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录,交强险的赔偿记录相挂钩."
这次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要在6万元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像今年3月16日发生在广州白云区的泥头车撞公交车特大交通事故中,泥头车被认定负有全责。 那以后发生同类意外,公交车是不是要和泥头车一起入“黑名单”呢? 专家表示,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保险费率幅度是不以肇事次数为基准的。
交强险,保的范围
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还有个限制条件,下列情形是不赔的: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总之保障范围比较广,除了列明的四条不赔外其余全赔,但是只是赔第三者。
案例:
刘先生驾车意外撞倒一路人,造成对方右小腿骨折,刘先生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伤者被送医院后,院方采取内固定方法,并植入进口内钉进行治疗。住院两周后,伤者总共花费医疗费用15000多元。
几天以后,刘先生带齐保险合同、医疗费用清单与发票、事故相关证明等材料,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核赔后的实际给付金额只有7000多元。刘先生很是疑惑,自己投保交强险和30万元保额的三者险,并附加了“不计免赔特约”,为何还不能得到足额理赔?
事实上,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的费用是伤者植入进口内钉的医疗手术费用,而不论是法定交强险还是商业三者险,其保险条款都表明,抢救费用是参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仅对发生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支付赔款。进口材料、药品均不属于医保范围,也不符合保险支付基本救治费用的原则,保险公司以此拒绝给付。
天安保险上海分公司车险部某人士表示,如果不限制范围,医疗费用给付可能会更高。伤者到医院看同一种病,甚至同一药效的药品,有的便宜,有的昂贵。从药效上看,有些药品其实是可以互相替代的。如果保险公司不把理赔范围限制在医保用药的范围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的医药费用会猛增,甚至不排除出现过度医疗。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院方在具体治疗方法以及用药时很难考虑和保险公司理赔实行衔接。仁济医院有关医师认为,伤者被送进医院后,医生面对伤者的紧急情况,在救治时考虑的是该用什么药有效、安全地治愈伤者,不可能时时考虑到用药是否属于医保范围的问题。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受害者在治疗过程中所使用的一些药品,医生也都是根据症状以及自己的实践经验开出的。而且在开具非医保用药时,医生往往会征询患者本人意见后再开药。医院没有办法考虑到这一部分费用保险公司能否赔偿。
201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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