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

 所属分类:  2013-7-27 17:51:40    加入收藏
汽车企业可以采取全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成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开展车险业务。日前,保监会《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和支持汽车企业推进其代理车险业务的专业化运营。

  当前,全国拥有车险兼业代理机构近3万家,数目众多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与保险公司合作关系松散,违规问题和服务问题突出,监管效率低,管控效果差。粗放的兼业代理经营模式不适应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求,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

  相比之下,大型汽车制造和经销企业旗下网点超过千家,如果这些企业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或保险经纪公司,就可以把多家网点统一管理,促进汽车保险中介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更规范的保险服务。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作为对汽车企业专业化经营保险业务的鼓励支持,监管部门一方面加大服务网点准入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公司名称可以包含 “汽车”字样、简化分支机构申请程序,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兼任等;另一方面是在分支机构设立时,将按照优先审批、简化手续的原则办理。

  按照疏堵结合原则, 《通知》还要求各保监局继续对保留兼业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汽车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对管理混乱,服务不规范,专业素质不高,与保险公司财务业务关系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可以限制代理保险公司的数量和代理险种范围;情节严重的,应当取消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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