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汽车自燃事故 该谁买单

 所属分类:  2013-7-27 18:55:47    加入收藏
汽车在炎热和潮湿的季节都可能发生自燃现象。所谓自燃,肯定有别于人为原因。那发生这样的事故谁来负责呢?其实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故,消费者可要求汽车生产商承担责任,同理,汽车生产商也有免责事项举证的权利。

  前阵子的潮湿季节,杭州某地区一天之内发生了两起汽车自燃事故。原因是发动机受潮短路发生自燃现象。而在前年8月,广西车主王先生的汽车却是莫名发生自燃现象。大火将引擎盖内所有部件全部烧毁,车辆基本报废。事后厂家百般推托。

  据了解,像王先生这种情况还发生在很多同品牌车主身上。去年9月21日,山东程先生投诉,他在去年5月11日购买了2010款1.4G SMT新车一辆,到5月29日,仅行驶100多公里的新车自燃。据有关部门统计,到去年11月为止,该品牌汽车在全国发生的自燃案例已超过10起。而该品牌始终未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上述案件中的车辆自燃,不排除车辆自身原因。消费者可要求生产商承担产品责任,但生产商具有免责事项举证的权利,即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第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第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因此,消费者可以以产品责任为由起诉车辆的生产商。

2013年6月8日

投保车险“全险”不等于保险公司全陪
      “全险”只是一个普通说法,它在法律上并不是准确概念。车主们所说的“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种保险。许多车主认为,爱车只要上了“全险”,发生任何事故都会全赔。实际上不一定,如发生人为打砸致车受损、车辆零部件被盗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此外,车子如果在地震中受损、加装设备损坏、司机违章驾驶,以及汽车自燃、爆胎等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有投保了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得相关赔偿。...查看全文>>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7-2011 qc18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汽车江湖网 版权所有
汽车江湖网 qc188.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127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