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的保额确定方式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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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8-26 8: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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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小李开车不小心装上了路边的防护栏,不过小李并不担心,因为他已经为爱车投保了交强险,修车的损失,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众所周知,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车辆损失险十分重要,不可忽视,那么,车辆损失险怎么计算投保额呢?
其实,车损险保额确定方式有三种:
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这种投保方式,保险公司认为是足额投保,出险时被保险人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
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这种投保方式[3],虽然可以少交一些保费,但是从保险上讲属于不足额投保。因为在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给予比例赔偿。因为车主是按照汽车实际价值投保,所有汽车零部件的保额都以它们的折旧价为理赔标准,万一在修车过程中需要更换新零部件,保险公司就只能参考该零部件的折旧价值,赔偿给车主一部分修理费用。
3、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这种投保方式通常发生在稀有车型或罚没车辆身上。因为稀有车型的价格在市场上往往没有比对性,价值又比较高,而罚没车辆的买价往往过低。按照我国现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无论是按照上述三种车损险保额确定方式中的哪一种方式,在不考虑其他“从车”或“从人”因素的条件下,保险费率都是完全相同的。
温馨提示:投保车辆损失险后并不能保证所有情况造成车辆损失都可以获得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约定,车损险赔偿范围适用于合同规定的的车辆损失诱因。所以车主在投保车损险后,还可以适当投保汽车盗抢险等。
哪些不在车损险赔偿范围内呢?地震,这是人所不能预测的,所以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精神损失费也在保险公司车损险的免责条例内;酒后驾车、未年检的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发动机进水后又打火,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不予理赔;如果不是全车被强盗,车损险也不负责理赔;汽车轮胎爆胎、汽车改装喇叭、车厢,汽车进行修理等都不在赔偿范围内。具体内容车主们在给汽车投保的时候可以就保险条例加以查看。
2013年3月18日
购买保险时的价格越低,这样的保障就越不牢靠
目前购买车险的渠道很多,不同渠道所得到的折扣是不尽相同的,只要找准方法还是可以省钱的。但可别因为一时的贪心,过分压低保险价格,如此一来,也许得不偿失呢。
5折买保险,定损也“便宜”
车主小王去年在买车时并未在4S店里购买车辆保险,而是在买车之前打听到一个折扣很低的价格.
给出较低折扣的保险公司是一家规模相对较小的保险公司,当小王在询问保险价格时,得到的保险折扣是“7折”。但经过小王一番讨价还价后,最后这家保险公司给出了“5折”的保费折扣,这样的价格远远低于4S...
查看全文>> 日前编辑从保险公司了解到,保险公司通常都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来定制保险价值。举例来说,如果二手车以5万元购得,而原来的新车价是10万元,保险公司还是会要求车主以10万元的车价来购买盗抢险等保险。但如果车辆被盗,保险公司会扣除一定的折旧金额,也就是新车购置价×使用月数×月折旧率,最后一般是按二手车的现值理赔。
按照规定,二手车的投保额度还有另外两种确定方式:一、由被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协商的金额不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二、按车的实际价值决定,最高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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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在南京有两辆车发生了碰擦,A车负全责,必须向B车赔付2000元损失;而B车虽然无责,但根据交强险互赔和无责有赔付的原则,即使没责任也要向A车赔400元。B车当然不答应,因此起了纠纷。据了解,在目前交通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如果车主还是未到期的旧商业三责险,事故中无责任,保险公司是拒绝赔付的。但如果闹上法庭,法院一般会将旧商业险划出一部分当交强险来赔。
最高院:老保单有责才赔
据了解,最高法院在一个抄送给保监会的文件中首次明确,2006年7月1日以前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为商业保险,“...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3日
关于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部分法律依据 有很长一段时间,汽车追尾事故充斥了我们的耳膜,所以有此而来的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也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对于法律上对于汽车的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相关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其实所谓地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应付责任来划分的,而当事人的责任是有一定的判定依据的,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下来断定的。相关追尾事故责任划分的部分法律依据如下:
第一、如果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或者被租赁期间发生了交通追尾事故,那么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包、承租人没有经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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