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财险推出“2009年车险理赔服务承诺”
近日,阳光财险山东分公司以“阳光保险、阳光理赔”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细化车险理赔管理流程、工作标准和处理时限,推出“2009年车险理赔服务承诺”。
“2009年车险理赔服务承诺”,充分吸收了2008年车险理赔服务的经验教训,针对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改进目标和措施。明确规定:一是继续深化落实集中报案专线电话,并提供365天×24小时服务;二是实行服务监督制度,查勘、定损人员实行挂牌服务,接报案后及时与客户联系,商定查勘事宜,并在承诺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三是查勘时,告知客户索赔流程,书面提示出险车辆应提供的索赔资料,为客户索赔提供便利;四是索赔单证齐全,对索赔双方达成一致的案件,按照新规定的时限支付赔款;五是设立理赔进展查询电话和查询网址;六是公布公司投诉专用电话,对客户书面投诉的,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七是严格执行“三个一”工程,对出险客户提供一份报纸、一瓶水、一件大衣(或雨伞),给出险客户以人性化安慰;八是对在理赔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借工作之便向保户和车辆承修单位索要钱物,谋取私利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及时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013年1月31日
车险片面追求保费增长率,扭曲了商业保险的经营目的 片面追求保费增长率,扭曲了商业保险的经营目的
虽然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承认我国是市场经济制度,但实际上我们在保险领域,还存在着计划经济的种种习惯作法。如,上级部门仍然下达保费指标,下级部门热衷于完成指标,而对赢利空间上级部门不去考核,下级部门无法全面顾及。久而久之,特别是车险领域,亏本在所难免。这种“政绩工程”的短期行为,使得保险人无所适从,影响了商业保险经营目的的实现。...
查看全文>> 一、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损失险赔偿范围适用于五种情况:
一是车辆发生碰撞、倾覆;
二是车辆发生火灾、爆炸;
三是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造成车辆损失;
四是车辆遭遇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
五是在车辆有驾驶人随船照料的情况下,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以上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失。
二、哪些不在车损险赔偿范围?
地震,这是人所不能预测的,所以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精神损失费也在保险公司车...
查看全文>> 车主遭遇
王先生:试驾车被撞坏凭啥我全赔?
王先生三个月前拿了驾照,最近想买一辆经济型车,于是到4S店试驾。但试驾时因对车子性能不熟悉,王先生刚一踩下油门,车子就冲了出去,撞到4S店维修车间的一面墙上,车漆掉了一小块,还有几条明显的细痕。4S店的销售顾问要求王先生对此负责,赔偿维修费用300块钱。
对此,王先生不服,“销售顾问并没有告诉我,这款车的反应如此灵敏,凭什么让我赔钱?”据王先生回忆,试驾前,销售顾问让他签了一份试驾协议,他当时并没有仔细阅读,就草草签了字。出了事故后,4S店坚持认...
查看全文>> 2013年8月25日
帮车主推荐几项常被忽略却在关键时刻能帮大忙的险种 在经过了这场大雨之后,来到保险公司增上涉水险的消费者瞬间多了起来,其实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在经历了一场事故之后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在车险险种当中,像涉水险这样不常用但是关键时刻很有用的险种还有很多,今天我们就帮您推荐几项常被忽略却在关键时刻能帮大忙的险种。
自燃损失险
一看这个险种的名字就知道了,它是用来赔付车辆自燃的。它的要求是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而且要在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因本车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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