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光财险山东分公司以“阳光保险、阳光理赔”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细化车险理赔管理流程、工作标准和处理时限,推出“2009年车险理赔服务承诺”。
“2009年车险理赔服务承诺”,充分吸收了2008年车险理赔服务的经验教训,针对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改进目标和措施。明确规定:一是继续深化落实集中报案专线电话,并提供365天×24小时服务;二是实行服务监督制度,查勘、定损人员实行挂牌服务,接报案后及时与客户联系,商定查勘事宜,并在承诺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三是查勘时,告知客户索赔流程,书面提示出险车辆应提供的索赔资料,为客户索赔提供便利;四是索赔单证齐全,对索赔双方达成一致的案件,按照新规定的时限支付赔款;五是设立理赔进展查询电话和查询网址;六是公布公司投诉专用电话,对客户书面投诉的,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七是严格执行“三个一”工程,对出险客户提供一份报纸、一瓶水、一件大衣(或雨伞),给出险客户以人性化安慰;八是对在理赔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借工作之便向保户和车辆承修单位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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