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其他免责险能否推定已明了免责概念
王江飞还为自燃奥迪车投保了另一份同样属于免责条款的“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这成为萍乡中院推理认定的一个关键点。
萍乡中院认为,可认定保险公司在与王江飞签订保险合同之前,王江飞清楚免责条款的概念和法律后果,才购买了这个险种,所以符合第二个条件要求的说明义务。
而抗诉机关则认为,王江飞为他的奥迪车投保同样属于免责条款范围的“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亦不能证明保险公司已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向王江飞作出了解释。抗诉理由成立二审判决撤销
2009年6月1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此案由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2009年11月24日,时隔两年半后,此案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再次审理。
当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决,大地保险萍乡支公司对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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