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连续三年没有出险的车主,交强险保费优惠将达30%。
据相关人士介绍,奖优罚劣一直是交强险的经营原则。所以,保监会表示,要发挥交强险费率杠杆作用,从2009年7月1日起,车主享受的最高下浮比例将提高到30%。
其中,三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私家车车主每年仅需缴纳665元交强险保费。
相关人士解释说,如果您此前已连续三年购买交强险,而且没有事故记录,那么在今年的7月1日后再次交纳下一年度的交强险时,就可享受这一优惠。据测算,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这一优惠。
中国人保财险车险部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根据2007年6月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车主续保交强险可享受下浮优惠的情况主要包括: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的,费率下浮比例为20%;上三个及三个以上年度未发生的,下浮比例为30%。
而从今年2月起,保监会将交强险费率下调,由原来的1050元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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