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故导致第三者受伤,理赔却要按照社会保险医保标准赔付。或许很多人觉得很正常,但爱较真的人却发现,这并不合理。市民耿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保险公司拒赔社保医保范围之外的费用,于是耿先生就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并且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 保险公司赔付后还有缺口 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耿先生在2006年曾经驾车撞伤过一个小女孩,但当耿先生找到太平洋保险公司赔付的时候却出了问题:保险公司按照医保的标准进行的赔付。按照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的车险条款,保险公司应当赔付13339.35元,而实际赔付只有10833.9元,尚有2505.45元的缺口。协商不成,于是耿先生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几次庭审法院建议和解 但审判并不顺利,几年的时间开庭了很多次,从市南区法院到青岛中院再到市北区法院,官司打了几个来回,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卫生局社保处的工作人员也因为曾有人投诉此类问题而到庭旁听。 几经转折与庭审,耿先生满以为2月25日这次开庭就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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