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祸所致疾病由谁埋单
车主胡先生在上个月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撞伤一名女孩。由于他的车买了保险,因此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现在,被撞伤的女孩子已痊愈出院,但是她2万余元的医疗费如何赔付,车主和保险公司却出现了分歧。
术前体检查出“新”病
11月13日,胡先生开车在华强北路发生意外,撞伤了一名女孩,之后胡先生马上把她送到附近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检查诊断为右锁骨骨折,并在11月15日进行了手术。女孩住院23天后痊愈出院。
由于胡先生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车身险和司机险,所以伤者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前,所有的医疗费都由胡先生预先垫付。
伤者出院后,胡先生拿着医院的费用清单来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认定有3667元的费用不属于保险范围,其中有2800元的药物是用于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与骨折手术无关。
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这笔费用是用于购买一种叫左旋卡尼汀的针剂。这种药物主要作用是促进心脏的能量代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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