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特征
1.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这种经济保障活动是整个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保险实现保障的手段,几乎最终都是通过支付货币的方式进行,即损失补偿或保险金给付,并且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等价交换关系。保险经营具有商品属性。
2.互助性
保险在一定条件下,分担了个别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是通过保险人用大量人数的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纂金,对少数的被保险人提供损失补偿或保险金给付的方式而休现的。它休现了“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思想。互助性是保险的基本特性。
3.法律性险经营的科学性是代表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四)保险的分类
随着经济的发展,保险的险种越来越多,所涉及的领域及具体做法也在不断地扩大和发展。然而,迄今为止,各国对保险的分类尚无统一标准,只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大体上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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