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近天我们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在2011年内办理交强险续保手续并按原税额标准已缴纳2012年度车船税的,其多缴或少缴的税款,可在以后年度投保交强险并缴纳车船税时,轧抵多缴的税款或补缴少缴的税款。纳税人要求办理退税的,由保险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根据本市公布的车船税税额表,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共分为7档:1.0升(含)以下每辆每年18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每辆每年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每辆每年45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每辆每年72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每辆每年15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每辆每年3000元;4.0升以上每辆每年4500元。“原先我一年要交车船税450元,按照最新标准,只要交360元了,那我之前多缴的税款能不能拿回来?”对照着新的七级税额表,市民吴先生有了这样的疑问。此外,还有一些大排量家用车车主,也想了解是否需要尽快补缴增加的车船税税款。
对此,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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