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特约条款

 所属分类:平安车险   2013-3-15 19:51:05    加入收藏

机动车辆保险指定驾驶员特约条款

  第一条投保人可指定驾驶员或不指定驾驶员,并执行相应的费率。

  第二条指定驾驶员的,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指定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包括驾驶员姓名、准驾车型、初次领取驾驶证时间、驾驶员性别、年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等。

  第三条指定驾驶员的保险车辆,由非指定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或投保人提供的指定驾驶员的信息不真实的,赔偿时,保险人在核定总赔款的基础上,每次事故扣除10%的赔款,计算公式如下:

  赔款=各险别赔款之和×(1-10%)

2013年6月4日

车险条款长“免责条款”的认定
    《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条款不生效力。所以保险免责条款的生效应当以保险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为前提。对当事人保险免责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果依照通常理解,仍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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