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出台《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规定,凡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都在北京市投保商业车险的机动车辆,2009年度没有保险理赔记录,但在2010年度发生了1~2次保险理赔,且累计赔款金额小于当年所缴纳的保费金额的,该车辆在2011年继续投保商业车险时,“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仍执行2010年度的系数,即“不升不降”。 过半车辆续保费用低于上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2010年1月1日实施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 将费率与出险情况挂钩的效果显著,北京车险信息平台数据显示,2010年1月1日到2010年1月31日,北京地区共有21.63万辆车投保商业车险,其中续保商业车险车辆14.96万辆,实收保费4.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9%。 据显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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