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理赔的范围
1、急救费用:救助搜索费、救护车费。
2、诊疗费用:指全民健康保险之给付及其部份负担,病房费差额、挂号费、 膳食费及义肢装置差额。受害人为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不得参加该保险者,属于全民健康保险之给付项目,准用全民健康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3、接送费用:指转诊、出院及往返门诊之合理交通费。
4、看护费用:指特别护理费、看护费等,但以伤情严重并经主治医生证明确有必要者为限。
医保参保人小王近日被急驶的汽车撞倒,送院后要动手术。医院要求小王按自费处理,由肇事司机交付医疗费;但肇事司机认为小王已参加了医保,理应由医保出钱,他给点营养费就可以了。请问医院的做法对吗?小王的医疗费费应该由谁出钱?
根据《关于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支付办法的复函》(粤劳社函[2003]472号)的规定,医院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而入院治疗者,其医疗费记账报销条件与一般疾病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交通事故存在责任问题,参保人在事故中受伤入院,如经公安交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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