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五个手续费差异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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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6 22: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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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手续费差异化方案
本报之前报道中曾提及沪上中小财险公司联名提议修改手续费“一刀切”的自律规定,而采取差异化的(只涉及商业车险)手续费。旨在确保中小公司拥有一定竞争优势。
上述意见已被提上日程。本报记者在补充条款中发现,保险同业公会共拟定了五个差异化方案,征求各家意见。“我们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方案,或者不选即维持目前15%的标准。”沪上一家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第一个方案简单易懂,即人保、太保、平安这财险三巨头手续费上限实行13%,其余公司实行目前15%的标准。
剩余四个方案与各公司2010年车险综合成本率、车险市场份额、公司经营年限等三个指标挂钩。与综合成本率挂钩,意在控制财险公司在牺牲利润情况下盲目拓展业务,而设置市场份额与经营年限两个指标旨在区分新老、大小公司。
据记者走访了解,大多数财险公司愿意接受第一种方案,因此方案降低了全行业的手续费标准,有助于提高各家的车险承保利润;而新成立且规模较小的财险公司,看法并不统一。
2013年7月1日
盘点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责任范围 2006年4月23日在鞍山市内的一个小区内,市民黄某和李某在上班时同时发现自家的车辆被损坏,车主黄某于2006年1月9日为自己的一台本田轿车投保了车损险16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不计免赔险,自燃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期限为2006年1月10日至2007年1月9日。在本次事故中造成前风挡破碎。李某2005年12月3日为自家的帕萨特轿车投保了车损险18万元,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和不计免赔险,保险期限为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2月4日,在本次事故中造成车辆天窗破碎。于是两车主同时向...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