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诉讼纠正一起交警责任认定不公的车险赔案
人保财险湖南省郴州市分公司通过法律诉讼纠正一起交警责任认定不公的
车险赔案,该案由交警认定保险车辆承担次要责任到法院判决不承担事故责任,经济赔偿由原告要求承担总损失30%即94882.3元到法院判决不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责任。
湖南郴州个体车主李某东风大货车2004年4月2日在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营销部投保了三者险,保额5万元。2005年3月25日,江苏个体驾驶员陈某驾驶大货车行驶至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段南行130KM,碰撞前方由罗某驾驶的湖南郴州大货车尾部,造成江苏大货车乘车人王某死亡、李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2005年4月2日,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认定;江苏大货车驾驶员陈某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湖南大货罗某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王某、李某不负该事故责任。
2005年4月13日,江苏车方因赔偿问题向法院起诉,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作为被告参与诉讼,公司参与诉讼人员主动积极向法院举证,勇于抗辨。法院经庭审调查认为:湖南大货车的驾驶员罗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江苏大货车驾驶人陈某没有注意观察、看清前方车辆及路面动态,没有保持足够、安全的跟车距离,导致追尾碰撞前车,其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江苏大货车驾驶人陈某应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作出的[2005]B05914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院不予采信。湖南大货车的驾驶员罗某和车主李某以及人保财险郴州市分公司认为其不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的抗辨理由,本院予以采纳。法院判决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韩某、吴某、王某、对被告罗某、李某、人保财险湖南省郴州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车船税属于地税,是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依据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也就是说,车船税每年应随交强险一并缴纳,并由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那今年车船税怎么交呢?网销车险的持续升温,也为今年车船税的缴纳提供了一条新的渠道。
网销车险凭借先进的现代化网络支持,在传统的车险业务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条新的投保渠...
查看全文>> 2013年1月29日
让车主放心且快速的算出保费的方法 越来越多的家庭需要购买车险,随便在网上一搜各种计算公式就都能够找得到,即使这样面对繁复的计算公式和公式里种种的专业名词,让很多人都看得云里雾里,到最后还是有很多新手车主都搞不清楚汽车保险费怎么算,只能投保时请代理计算。有的车主听到车损险、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种种的商业险种头都晕了,整个投保下来钱都交了还没搞清楚到底有哪些保障,其实有的事情根本不需要那么复杂。
汽车保险费怎么计算之懒人法
想要三分钟算出车险保费么?车主想要自助选择险种,不再被保险人员的滔滔不...
查看全文>> 2013年3月29日
车主投保时选择的赔付档位越高,则保费越多 2009年11月,上海车主陈先生驾车带着两位朋友刘某、赵某去外地办事。到达目的地的后,陈先生在刘某尚未完全下车时,便将车辆启动,使得正在下车的刘某跌落车外,造成重伤;而未关闭的车门又将另一位已下车朋友赵某带倒,造成其手臂骨折。
事故发生后,陈先生赶紧将伤者送往医院,并为此先后支付了近6万元的医疗费。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陈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由于马先生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个险种,于是马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
查看全文>> 互碰自赔后理赔流程有哪些变化?
答:互碰自赔是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互碰后,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的可直接到各自的保险公司索赔,无需再到对方保险公司奔波索赔,流程大大简化。互碰自赔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双方在事故中均承担责任。
举例:甲投保A保险公司交强险,乙投保B保险公司交强险,发生双方均需要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
以前: 甲乙双方需要先到A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再共同到B保险公司查勘定损,A、B保险公司同时核实事故信息并确定定损价格,之后各自维修车辆,发生维修费用后,双方先交换修车发票,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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